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综合信息 通知公告 工作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来源: 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时间: 2025-04-30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有关高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科协: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省科协系统征集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科协,省科协批复成立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业科协。不受理自荐。

  二、推荐类别及数量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要注重推荐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并取得重大成就,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一线科学家。

  2.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对推动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产生预期可见的、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总体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

  3.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推荐数额不限,要注重推荐在合作研究、开发,培养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三、被推荐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授予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被推荐项目(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科学家精神的典范;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为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已连续在我省工作满10年以上,并将继续服务河南发展。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前。

  3.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食品、新药、医疗器械、人类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通信设备、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3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推荐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其中第一完成人至少有一项排名第一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推荐时请注意该要求。

  9.2024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时请注意该要求。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国家公务员和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13.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14.推荐单位应按照属地和主管原则推荐。

  15.2024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请勿推荐此类项目。

  16.推荐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7.推荐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同一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其中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创新成果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8.提名书中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证明材料存档备查,作为异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19.被推荐项目中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存在未解决争议的,不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20.被推荐人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21.满足《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以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发布的版本为准)的其他规定。

  四、时间安排

  1.提名项目征集:2025年5月6日至16日18:00

  2.组织提名评审:5月中下旬

  3.提名项目公示:评审后公示7天

  4.分配账号填报:公示无异议后至6月1日18:00

  五、有关要求

  1.被推荐项目(人)应根据所申报奖项类别,对照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指南(见附件1)填写要求,如实完整填制提名书并撰写项目简介(见附件2),及时报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要严格做好所推荐项目(人)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于5月16日18:00前,将提名书、项目简介纸质材料各一式五份及纸质盖章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送至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的WPS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kxxhb@vip.163.com。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发现相关情况,将取消该项目提名资格及推荐单位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韦志兵,0371-65707318

  材料接收: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刘珂,0371-6570016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院4号楼4楼K007室)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初评项目简介模板

             3.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


  河南省科协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指南.wps

附件2.省科协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初评项目简介模板.wps

附件3.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wps

供稿人:学会学术部

审核人:学会学术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