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办公楼网络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后,共收到4家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经综合评价,确定郑州通之普商贸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承担单位。
各有关单位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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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8月28日
供稿人:人才发展中心
审核人:省科协办公室